发票管理工作应当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的发票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依据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发票管理工作。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参照《办法》中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的职责做好发票管理工作。
财政、审计、市场监督管理、公安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配合税务机关做好发票管理工作。
1 / 1
扫码打赏后有惊喜
打赏后可向中华第一财税网微信公众号发这3个字获取:已打赏)
打开支付宝扫一扫,即可进行扫码打赏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