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位置:头条财税资讯> 评估资讯头条> 浏览文章
  题: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首批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文机关: 商务部办公厅 发文字号: 来  源: 商务部网站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其他 公文种类: 通知 成文日期: 2023年09月07日
  • 标       题: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首批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评估工作的通知
  • 发文机关:商务部办公厅
  • 发文字号:
  • 来       源:商务部网站
  • 主题分类:商贸、海关、旅游\其他
  • 公文种类:通知
  • 成文日期:2023年09月07日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首批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为落实《商务部等12部门关于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的意见》(商流通函〔2021〕176号,以下简称《意见》)和《商务部等13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3〕401号,以下简称《三年行动》)有关要求,扎实做好全国首批试点地区评估工作,推动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典型经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30个全国首批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地区。

二、评估内容

(一)试点地区工作情况。按照《意见》要求,对首批试点地区完成试点的整体情况进行总结,包括完成任务目标情况、经验做法、取得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下一步对三年推广期的安排。按照《试点地区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工作评估指标计分表》(附件1),从顶层设计、组织实施、政策保障、营商环境、建设成效等5个方面进行评估,85分以上为优秀,70-85分为良好,60-70分为合格。

(二)便民生活圈建设情况。按照《一刻钟便民生活圈业态“有没有”分型表》《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服务“好不好”评价表》(详见《三年行动》附件),对建设完成的便民生活圈进行评价分型,划定“基础型、提升型、品质型”。

三、评估程序

(一)试点地区商务主管部门自评。各试点地区(含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全面总结试点经验和成效,形成自评报告,并准备相关材料。对建设完成的便民生活圈进行分型自评,汇总填写《试点地区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分型评价统计表》(附件2)。2023年9月30日前将自评报告及相关材料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

(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复核。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采取书面、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对试点地区完成试点工作情况和便民生活圈分型自评结果进行复核,形成复核报告。10月20日前将复核报告及试点地区相关自评材料(含电子版)统一报商务部(流通发展司)。

四、工作要求

(一)实事求是,稳步推进。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稳步推进评估工作,做到“成熟一个、评估一个、推广一个”。建设成效不明显或预期目标暂未实现的,可以申请延期半年评估。对于未通过评估或申请延期评估的试点地区,要督促其尽快补齐短板弱项,完成预期任务目标。

(二)科学评估,客观分析。从顶层设计、具体措施、完成目标、实际成效等方面进行系统分析评估,客观准确反映建设成果,相关结论要有定性、定量指标和数据支撑。各地可结合实际,对本通知明确的评估指标、程序、报送材料等进行细化和补充。

(三)问题导向,以评促建。要通过评估加强对试点地区的指导,推动便民生活圈建设走深走实。针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督促试点地区采取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指导试点地区对三年推广期作出科学安排,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扩大便民生活圈覆盖范围。

(四)加强总结,提炼经验。要通过评估工作对首批试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梳理试点地区在政策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模式创新等方面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要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打造一批便民生活圈建设的典型样板,通过组织召开现场会等方式,加大宣传推广力度。

联系人:流通发展司 罗艺 汪文清

电 话:010-85093763,010-85093777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2号商务部流通发展司

邮 箱:luoyi@mofcom.gov.cn

附件:

1.试点地区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工作评估指标计分表

2.试点地区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分型评价统计表

商务部办公厅
2023年9月7日

附件表格下载链接.xlsx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首批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为落实《商务部等12部门关于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的意见》(商流通函〔2021〕176号,以下简称《意见》)和《商务部等13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3〕401号,以下简称《三年行动》)有关要求,扎实做好全国首批试点地区评估工作,推动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典型经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30个全国首批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地区。

二、评估内容

(一)试点地区工作情况。按照《意见》要求,对首批试点地区完成试点的整体情况进行总结,包括完成任务目标情况、经验做法、取得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下一步对三年推广期的安排。按照《试点地区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工作评估指标计分表》(附件1),从顶层设计、组织实施、政策保障、营商环境、建设成效等5个方面进行评估,85分以上为优秀,70-85分为良好,60-70分为合格。

(二)便民生活圈建设情况。按照《一刻钟便民生活圈业态“有没有”分型表》《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服务“好不好”评价表》(详见《三年行动》附件),对建设完成的便民生活圈进行评价分型,划定“基础型、提升型、品质型”。

三、评估程序

(一)试点地区商务主管部门自评。各试点地区(含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全面总结试点经验和成效,形成自评报告,并准备相关材料。对建设完成的便民生活圈进行分型自评,汇总填写《试点地区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分型评价统计表》(附件2)。2023年9月30日前将自评报告及相关材料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

(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复核。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采取书面、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对试点地区完成试点工作情况和便民生活圈分型自评结果进行复核,形成复核报告。10月20日前将复核报告及试点地区相关自评材料(含电子版)统一报商务部(流通发展司)。

四、工作要求

(一)实事求是,稳步推进。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稳步推进评估工作,做到“成熟一个、评估一个、推广一个”。建设成效不明显或预期目标暂未实现的,可以申请延期半年评估。对于未通过评估或申请延期评估的试点地区,要督促其尽快补齐短板弱项,完成预期任务目标。

(二)科学评估,客观分析。从顶层设计、具体措施、完成目标、实际成效等方面进行系统分析评估,客观准确反映建设成果,相关结论要有定性、定量指标和数据支撑。各地可结合实际,对本通知明确的评估指标、程序、报送材料等进行细化和补充。

(三)问题导向,以评促建。要通过评估加强对试点地区的指导,推动便民生活圈建设走深走实。针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督促试点地区采取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指导试点地区对三年推广期作出科学安排,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扩大便民生活圈覆盖范围。

(四)加强总结,提炼经验。要通过评估工作对首批试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梳理试点地区在政策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模式创新等方面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要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打造一批便民生活圈建设的典型样板,通过组织召开现场会等方式,加大宣传推广力度。

联系人:流通发展司 罗艺 汪文清

电 话:010-85093763,010-85093777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2号商务部流通发展司

邮 箱:luoyi@mofcom.gov.cn

附件:

1.试点地区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工作评估指标计分表

2.试点地区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分型评价统计表

商务部办公厅
2023年9月7日

附件表格下载链接.xls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日期:2023/9/14   

  题: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首批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文机关: 商务部办公厅 发文字号: 来  源: 商务部网站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其他 公文种类: 通知 成文日期: 2023年09月07日
  • 标       题: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首批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评估工作的通知
  • 发文机关:商务部办公厅
  • 发文字号:
  • 来       源:商务部网站
  • 主题分类:商贸、海关、旅游\其他
  • 公文种类:通知
  • 成文日期:2023年09月07日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首批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为落实《商务部等12部门关于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的意见》(商流通函〔2021〕176号,以下简称《意见》)和《商务部等13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3〕401号,以下简称《三年行动》)有关要求,扎实做好全国首批试点地区评估工作,推动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典型经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30个全国首批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地区。

二、评估内容

(一)试点地区工作情况。按照《意见》要求,对首批试点地区完成试点的整体情况进行总结,包括完成任务目标情况、经验做法、取得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下一步对三年推广期的安排。按照《试点地区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工作评估指标计分表》(附件1),从顶层设计、组织实施、政策保障、营商环境、建设成效等5个方面进行评估,85分以上为优秀,70-85分为良好,60-70分为合格。

(二)便民生活圈建设情况。按照《一刻钟便民生活圈业态“有没有”分型表》《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服务“好不好”评价表》(详见《三年行动》附件),对建设完成的便民生活圈进行评价分型,划定“基础型、提升型、品质型”。

三、评估程序

(一)试点地区商务主管部门自评。各试点地区(含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全面总结试点经验和成效,形成自评报告,并准备相关材料。对建设完成的便民生活圈进行分型自评,汇总填写《试点地区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分型评价统计表》(附件2)。2023年9月30日前将自评报告及相关材料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

(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复核。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采取书面、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对试点地区完成试点工作情况和便民生活圈分型自评结果进行复核,形成复核报告。10月20日前将复核报告及试点地区相关自评材料(含电子版)统一报商务部(流通发展司)。

四、工作要求

(一)实事求是,稳步推进。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稳步推进评估工作,做到“成熟一个、评估一个、推广一个”。建设成效不明显或预期目标暂未实现的,可以申请延期半年评估。对于未通过评估或申请延期评估的试点地区,要督促其尽快补齐短板弱项,完成预期任务目标。

(二)科学评估,客观分析。从顶层设计、具体措施、完成目标、实际成效等方面进行系统分析评估,客观准确反映建设成果,相关结论要有定性、定量指标和数据支撑。各地可结合实际,对本通知明确的评估指标、程序、报送材料等进行细化和补充。

(三)问题导向,以评促建。要通过评估加强对试点地区的指导,推动便民生活圈建设走深走实。针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督促试点地区采取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指导试点地区对三年推广期作出科学安排,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扩大便民生活圈覆盖范围。

(四)加强总结,提炼经验。要通过评估工作对首批试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梳理试点地区在政策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模式创新等方面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要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打造一批便民生活圈建设的典型样板,通过组织召开现场会等方式,加大宣传推广力度。

联系人:流通发展司 罗艺 汪文清

电 话:010-85093763,010-85093777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2号商务部流通发展司

邮 箱:luoyi@mofcom.gov.cn

附件:

1.试点地区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工作评估指标计分表

2.试点地区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分型评价统计表

商务部办公厅
2023年9月7日

附件表格下载链接.xlsx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首批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为落实《商务部等12部门关于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的意见》(商流通函〔2021〕176号,以下简称《意见》)和《商务部等13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3〕401号,以下简称《三年行动》)有关要求,扎实做好全国首批试点地区评估工作,推动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典型经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30个全国首批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地区。

二、评估内容

(一)试点地区工作情况。按照《意见》要求,对首批试点地区完成试点的整体情况进行总结,包括完成任务目标情况、经验做法、取得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下一步对三年推广期的安排。按照《试点地区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工作评估指标计分表》(附件1),从顶层设计、组织实施、政策保障、营商环境、建设成效等5个方面进行评估,85分以上为优秀,70-85分为良好,60-70分为合格。

(二)便民生活圈建设情况。按照《一刻钟便民生活圈业态“有没有”分型表》《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服务“好不好”评价表》(详见《三年行动》附件),对建设完成的便民生活圈进行评价分型,划定“基础型、提升型、品质型”。

三、评估程序

(一)试点地区商务主管部门自评。各试点地区(含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全面总结试点经验和成效,形成自评报告,并准备相关材料。对建设完成的便民生活圈进行分型自评,汇总填写《试点地区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分型评价统计表》(附件2)。2023年9月30日前将自评报告及相关材料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

(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复核。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采取书面、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对试点地区完成试点工作情况和便民生活圈分型自评结果进行复核,形成复核报告。10月20日前将复核报告及试点地区相关自评材料(含电子版)统一报商务部(流通发展司)。

四、工作要求

(一)实事求是,稳步推进。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稳步推进评估工作,做到“成熟一个、评估一个、推广一个”。建设成效不明显或预期目标暂未实现的,可以申请延期半年评估。对于未通过评估或申请延期评估的试点地区,要督促其尽快补齐短板弱项,完成预期任务目标。

(二)科学评估,客观分析。从顶层设计、具体措施、完成目标、实际成效等方面进行系统分析评估,客观准确反映建设成果,相关结论要有定性、定量指标和数据支撑。各地可结合实际,对本通知明确的评估指标、程序、报送材料等进行细化和补充。

(三)问题导向,以评促建。要通过评估加强对试点地区的指导,推动便民生活圈建设走深走实。针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督促试点地区采取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指导试点地区对三年推广期作出科学安排,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扩大便民生活圈覆盖范围。

(四)加强总结,提炼经验。要通过评估工作对首批试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梳理试点地区在政策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模式创新等方面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要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打造一批便民生活圈建设的典型样板,通过组织召开现场会等方式,加大宣传推广力度。

联系人:流通发展司 罗艺 汪文清

电 话:010-85093763,010-85093777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2号商务部流通发展司

邮 箱:luoyi@mofcom.gov.cn

附件:

1.试点地区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工作评估指标计分表

2.试点地区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分型评价统计表

商务部办公厅
2023年9月7日

附件表格下载链接.xls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0% (0)
0% (10)

上一篇: 国管局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标准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全面实施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的通知

扫码打赏后有惊喜

取消

打赏后可向中华第一财税网微信公众号发这3个字获取:已打赏)

扫码支持
感谢您的支持,我们会继续努力的!

打开支付宝扫一扫,即可进行扫码打赏哦



大类 分类 课程(会员组)名称 价格 申购网址 首页网址(或入口)
中国财税精英私董会、俱乐部、训练营、专训班、行业圈 专训班—中国财税实务真本领专训班             中国企业财务分析实务真本领系统专训班 39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企业预算实务真本领系统专训班 39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管理会计实务真本领系统专训班 39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实务真本领系统专训班 24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小企业会计准则实务真本领系统专训班 9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现行全部涉税(费)业务实务真本领系统专训班 24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纳税会计实务真本领系统专训班 9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纳税调整实务真本领系统专训班 24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避税与反避税实务真本领系统专训班 99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反偷逃税实务真本领系统专训班 99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反假账实务真本领系统专训班 99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纳税风险实务真本领系统专训班 39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纳税筹划实务真本领系统专训班 149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税收征纳管理真本领系统专训班 24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涉税检查真本领系统专训班 49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走出去”“引进来”企业和个人财税实务专训班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训练营—中国财税职务系统训练营             中国财务经理实务真本领系统训练营 8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会计经理实务真本领系统训练营 8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财务主管实务真本领系统训练营 4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会计主管实务真本领系统训练营 4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税务经理实务真本领系统训练营 8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税务主管实务真本领系统训练营 4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俱乐部—中国财税领袖俱乐部             中国高收入高净值人群财税俱乐部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企业老板财税俱乐部 480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小微企业老板财税俱乐部 14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企业总裁财税实务真本领系统训练营 180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小微企业财税负责人实务真本领系统训练营 8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财务总监实务真本领系统训练营 16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税务总监实务真本领系统训练营 16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行业圈—中国财税精英行业圈             工业制造行业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科技业务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计算机集成电路财税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互联网行业的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水泥行业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汽车行业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药业企业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酒业企业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纺织与服装业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机电行业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钢铁行业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烟草行业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商品流通行业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供销合作社的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连锁行业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外贸行业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物流业务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运输公司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航空公司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铁路行业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通讯行业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建筑行业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房地产业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金融行业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银行行业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保险业务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担保业务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证券业务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期货业务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投资业务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信托投资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财务公司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租赁公司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典当公司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基金业务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金银首饰钻石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服务行业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物业行业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餐饮行业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酒店行业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旅游行业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文化体育娱乐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地质矿产企业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能源行业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电力行业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煤炭行业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石油天然气业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农业企业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林业财税企业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家禽畜牧渔业财税圈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财税实务在线学习年费会员             综合会员组             普通综合会员 1968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金卡综合会员 4888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钻石综合会员 19888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基础会员组             智董网海量财税专业法规会员 299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智董网海量财税专业问答会员 299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储值会员组             综合通用储值会员 1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财税法规储值会员 98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财税资料储值会员 1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财税视频储值会员 1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税务答疑储值会员 1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领域(学科)会员组             财务分网会员(机构) 4888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财务分网会员(个人) 98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会计分网会员(机构) 4888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会计分网会员(个人) 98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税务分网会员 4888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内控分网会员 4888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审计分网会员(机构) 4888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审计分网会员(个人) 98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金融分网会员 9888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评估分网会员 98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市监分网会员 98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法律分网会员 9888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行业会员组             中国工业制造业财税网会员 1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科技业务财税分网会员 1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计算机及集成电路财税会员 1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互联网企业财税网会员 1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水泥行业财税分网会员 1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汽车行业财税分网会员 1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药业财税实务分网会员 1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酒业财税实务分网会员 1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纺织与服装业财税会员 1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机电行业财税分网会员 1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钢铁企业财税分网会员 1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烟草企业财税分网会员 3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商品流通业财税网会员 1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供销合作社财税网会员 1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连锁企业财税分网会员 1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外贸企业财税分网会员 2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物流业务财税分网会员 1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运输公司财税分网会员 1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航空公司财税分网会员 3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铁路行业财税分网会员 3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通讯行业财税分网会员 2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建筑企业财税分网会员 2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房地产业财税分网会员 3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金融行业财税分网会员 3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银行行业财税分网会员 3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保险业务财税分网会员 3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担保业务财税分网会员 3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证券业务财税分网会员 3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期货业务财税分网会员 3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投资业务财税分网会员 3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信托投资财税分网会员 3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财务公司财税分网会员 3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租赁公司财税分网会员 3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典当公司财税分网会员 3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基金业务财税分网会员 3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金银首饰钻石财税会员 1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服务行业财税分网会员 1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物业企业财税分网会员 1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餐饮企业财税分网会员 1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酒店财税实务分网会员 1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旅游企业财税分网会员 1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文化体育娱乐财税会员 1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地质矿产企业财税会员 1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能源行业财税分网会员 1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电力行业财税分网会员 3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煤炭行业财税分网会员 1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石油天然气业财税会员 3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农业财税实务分网会员 1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中国林业财税实务分网会员 1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家禽畜牧及渔业财税网会员 1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地方会员组 北京分网会员 365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上海分网会员 365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广东分网会员 365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深圳分网会员 365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浙江分网会员 365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宁波分网会员 365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江苏分网会员 365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山东分网会员 365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青岛分网会员 365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福建分网会员 365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厦门分网会员 365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辽宁分网会员 365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大连分网会员 365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天津分网会员 365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海南分网会员 365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山西分网会员 365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陕西分网会员 365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广西分网会员 365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江西分网会员 365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河北分网会员 365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河南分网会员 365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湖南分网会员 365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湖北分网会员 365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四川分网会员 365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重庆分网会员 365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吉林分网会员 365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黑龙江网会员 365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安徽分网会员 365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云南分网会员 365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贵州分网会员 365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新疆分网会员 365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内蒙古网会员 365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宁夏分网会员 365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甘肃分网会员 365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青海分网会员 365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西藏分网会员 365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特殊地区分网会员 9888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涉外会员组 涉外分网会员 9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香港分网会员 9888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澳门分网会员 9888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台湾分网会员 9888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专网会员组 老板财税管理实务专网会员 1999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小微企业财税实务专网会员 4888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民营私营企业财税专网会员 2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合伙企业财税管理专网会员 1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个人独资企业财税专网会员 1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国有企业财税管理专网会员 4888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企业集团财税管理专网会员 19888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股份公司财税管理专网会员 9888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个体工商户的财税专网会员 1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事业社团民办非企专网会员 4888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分支机构财税管理专网会员 180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个人财税操作实务专网会员 980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改制重组资本运营专网会员 19888 立即拥有 立即学习


我有话要说

推荐资讯

资讯排行